| 荣昌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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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31 14:04 文章来源:荣昌商务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办发[2006]9号和渝治贿发[2006]6号文件精神,荣昌县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这次治理的对象是: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治理的重点范围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及医疗器械购销、政府采购、商业保险、出版发行、银行贷款、期货证券、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分自查自纠、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巩固成果四个阶段进行。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或不如实上报情况、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违法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依纪从重或加重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对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举报事项一经查实,我们将按照信访举报的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电话:县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46734602,纪委监察局46742623,工商局12315,检察院46782000,公安局46737116,商委46731335。
特此通告
荣昌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200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