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来到荣昌征求《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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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9 17:16 文章来源:荣昌商务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3月23日,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在副主任委员舒惠国率领下,来到荣昌县调研,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荣昌县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所取得的成绩,并广泛征求《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和建议。
《动物防疫法》自1998年1月实施以来,荣昌县实行兽医责任辖区负责制,落实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及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月月监测,严格执行强制免疫和检疫,已连续23年保持动物重大疫病清净无疫。强制免疫的四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逐年提高,2006年,猪瘟免疫密度比1998年提高近5个百分点,达到100%;猪瘟、口蹄疫、禽流感、鸡新城疫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70%以上;全县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显著下降,生猪、大牲畜、家禽死亡率分别从1998年实施前的4.8%、1.9%、18.6%下降到2006年的2.1%、0.3%、6.5%。
当天上午,舒惠国一行在县长王光强、人大主任程福财、政协主席李君成等县领导陪同下,先后实地到成渝高速公路荣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市种猪场、西部饲料兽药市场等视察,了解我县贯彻实施现行《动物防疫法》有关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在下午召开的《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县长王光强、西南大学荣昌校区专家、县畜牧局负责人和基层兽医代表等发言认为,该草案针对当前动物防疫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变化进行修改,符合实际,在动物检疫和诊疗、防疫工作体制、财政投入和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有了新突破。同时,大家结合实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舒惠国一行对我县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所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认为我县领导重视、经费落实、意识增强、体系健全、措施有力,参与《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积极性高。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院长刘作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赵天智等相关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