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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2006-06-22 20:28 文章来源:
荣昌商务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其它
从今年起,重庆市人民政府将对荣昌县和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生化需氧量(BOD)的排放情况实行公报制度。
荣昌县环保局在认真学习领会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的基础上,对县内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调查,基本掌握了真实的排污状况,结合我县排污许可总量、环境功能区达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具体情况,对县内排污总量进行了综合测算。
此项工作表明我县环境管理制度开始由浓度控制向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它将加强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即通过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度内,达到控制污染或减轻污染的目的),更好的促进我县“三创”工作,从而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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